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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论文_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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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一、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 1.销售收入 2.销售成本 3.相关费用 4.租赁利息收入 5.租赁利润总额 二、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商品形
文章目录
一、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
1.销售收入
2.销售成本
3.相关费用
4.租赁利息收入
5.租赁利润总额
二、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商品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分析
1. 租赁的分类
2. 商品销售收入
3. 商品销售成本
4. 租赁投资净额和相关费用
5. 租赁利息收入
6. 租赁利润总额
(二)会计处理
三、总结
文章摘要:财政部2018年12月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文在梳理新租赁准则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原则基础上,结合实务案例对其会计核算的要点进行阐述和归纳总结,以有助于新租赁准则中关于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形成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理解和应用。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F233;F832.49
文章来源:《销售与管理》 网址: http://www.xsyglzz.cn/qikandaodu/2022/0110/2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