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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废柴油后添加煤油冒充正规柴油销售,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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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由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陈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杨浦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承办检察官姜韬出庭支持公诉。 近年来,非法改装船只运输劣质成品油等案件屡
近年来,非法改装船只运输劣质成品油等案件屡见不鲜,给长江流域带来较大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隐患。该案是黄浦区检察院发挥长江上海段刑事犯罪专属管辖职能,从严从快打击在长江流域非法制售劣质柴油的案件,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法律指导。
2020年4月起,被告人张某、陈某夫妻二人为非法牟利,从其他船舶上回收废柴油后,再向其中添加煤油,自行调制、生产劣质油品。
此后,夫妻二人利用非法改装的船只作为运载工具,将劣质油冒充正规0#柴油在长江上海段水域向往来船舶兜售。
经查,两名被告人对外销售柴油金额达17万余元,实际违法所得人民币4.3万元。到案后,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经检验,该批柴油含硫量超标,均不符合柴油的相关指标要求。
黄浦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陈某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在产品中掺杂、掺假,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7万余元,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俱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检察官表示,两名被告人生产、销售劣质柴油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正常油品的供应秩序,劣质成品油的使用会损害船舶的发动机运转,影响相关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大气和水源污染。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成品油,不能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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