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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食品花生酱、调和麻汁 青岛双宝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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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白鸥 青岛报道 3月5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8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在2020年国家局、省局监督抽检中,发现青岛市4批次食品不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白鸥 青岛报道
3月5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8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在2020年国家局、省局监督抽检中,发现青岛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青岛双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和“调和麻汁”,抽样单编号为SC、SC。
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青岛双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和“调和麻汁”抽检不合格案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0年11月11日、11月25日,市局向青岛双宝食品有限公司分别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调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购、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当事人生产的“花生酱”和“调和麻汁”经检验不合格,分别构成生产食品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合并处罚,处罚内容如下: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596.14元,合计.14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将上述违法行为和处罚情况通报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2020〕041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已将当事人违法行为通报胶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其加强监管,督促整改落实。
文章来源:《销售与管理》 网址: http://www.xsyglzz.cn/zonghexinwen/2021/0317/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