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销售可定位假账号者获刑

来源:销售与管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3 05:0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 春 □ 通讯员 潘钟芬 俞晓勤 信息资产对于很多行业而言,是其赢得竞争的关键。技术类公司为获得这些大数据,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如果这些数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 春

□ 通讯员 潘钟芬 俞晓勤

信息资产对于很多行业而言,是其赢得竞争的关键。技术类公司为获得这些大数据,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如果这些数据被人使用非法技术手段获取,不但会对这些公司造成损失,而且会损害整个行业的正常有序竞争。

近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起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数据刑事案件,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张某、陈某、李某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

德清县地理信息产业迅猛发展,相关信息技术发展所衍生的高价值产品功能,很容易成为“黑客”的目标。

《法治日报》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去年,德清县一家地理信息产业公司Q公司发现武汉Z公司对外出售假冒的Q公司账号,但假账号经过测试确实可以获取Q公司的定位纠偏数据。Q公司怀疑有人非法窃取了他们的信息数据,于是报案。

得知这一情况后,德清县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组,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大量电子数据勘验分析、调查,从调取的超10亿条服务器数据中分析出了被告人技术实现过程和数据通信链路架构,明确了嫌疑人作案方式和技术手段,并对主要服务器程序功能做第三方鉴定,明确其具有绕过Q公司安全风控措施的功能。

2020年8月7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专案组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陈某抓获。2021年1月25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针对该案,德清县人民法院迅速展开研判,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庭审获悉,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陈某未经Q公司允许,擅自使用被告人陈某编写的程序等技术手段获取Q公司等精确定位差分系统的数据用于转发,由被告人李某提供售后、维护,从而销售CORS服务账号,销售额合计达52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家属代为赔偿Q公司人民币70万元并取得谅解。

经过3次公开庭审,今年4月25日,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张某、陈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罪名成立,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缓刑4年和1年4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8万元和2万元,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检察院侦查并举证、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等显示,被告人张某、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受害公司允许,擅自使用被告人陈某编写的程序等技术手段,避开受害公司账号认证、位置识别和处置转发行为的安全技术措施,获取该公司精确定位差分系统的数据,用于转发,并由被告人李某提供售后、维护,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根据其共同犯罪中的主次作用及认罪认罚态度等,分别予以定罪量刑。

法官指出,德清县的地理信息产业蓬勃发展,随着地理信息应用日益发达,相关数据保护的战略意义尤为重要。本案的审结,敲响了地理信息行业数据安全保护的警钟,为促进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文章来源:《销售与管理》 网址: http://www.xsyglzz.cn/zonghexinwen/2021/0513/1338.html



上一篇:中国地产“销售冠军”:超过恒大、万科、融创
下一篇:4月销售9.2万辆 哈弗H6依然冠军 坦克后劲足 长城

销售与管理投稿 | 销售与管理编辑部| 销售与管理版面费 | 销售与管理论文发表 | 销售与管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销售与管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